关于推选202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好人好事活动的通知

2023.02.16

投稿:韩晓霞部门:浏览次数:

活动信息

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本校组织开展相关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推选范围为2022年度在上海市为社会、为他人作出突出贡献,或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

(二)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彰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品质,展现新时代上海市民形象的个人或集体。

(三)推选聚焦基层一线,重点关注在关心关爱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社会群体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四)曾经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表彰及荣获“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选。

二、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可重点从本单位日常选树培育的先进典型和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优秀对象中择优推荐1个集体或个人,推荐对象经二级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遴选审核

学校将按照推选条件组织遴选后,择优将本校推选对象报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办。

三、报送要求

(一)文字材料

请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见附件),要求事迹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靠、表述标准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可参考中国文明网“全国道德模范”专栏)。集体以1-3名核心人物信息进行填报,事迹以集体内容为主。

(二)照片材料

个人须报送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底)和2张与事迹相关的工作、生活照片;集体须报送集体合照或证件照(拼接)和2张与事迹相关的活动照片,照片不小于1MB。

(三)报送要求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19: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hdxwmb@163.com,文字材料需同时提交Word版和单位盖章扫描PDF版,邮件名称以“推荐单位名称+2022好人好事”命名。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落实有关工作责任,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已有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推荐培育一批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好人好事,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附件: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

金沙集团1755app下载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2023年2月16日

联系人:韩晓霞 联系方式:66132178,shdxwmb@163.com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611A室